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未缴少缴税款的法律后果
问题

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未缴少缴税款的法律后果

·咨询

李某是一名兼职培训教师,2019年个人举行培训班收入70万元,截止目前仍未申报纳税,有什么法律后果?

解答

根据国税函【1996】658号文规定,个人培训收入区分是否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如要,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不需,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纳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规定

国税函〔1996〕6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内地税发〔1996〕2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专业商事税务律师、专业毒品辩护律师团队整理,咨询电话:15323458111

 
 
 上一篇:案例名称
 下一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新量刑标准

大匠律所 鹏税律师团队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05400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