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答复深交所问询——经纪业务因没有和艺人个人发生经济关系,故无需代扣代缴个税,设立在霍尔果斯的运营主体均能在现有税收优惠期间享受“五年免税”的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8-11-10 11:13:00| 浏览次数:

万达电影(002739.SZ)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公告,答复深交所关于艺人经纪业务是否涉及偷漏税而受处罚以及现有税收优惠是否有可持续性的问询。事项梳理如下:

1)、因没有和艺人个人发生经济关系,因此无需承担为艺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万达影视不存在因艺人经纪业务涉及偷税漏税而受到税务处罚的情形“艺人工作室的法律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根据……国发[2000]16号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均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在该环节中,万达影视不承担代扣代缴所得税的义务。若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万达影视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设立在霍尔果斯的运营公司均能在现有税收优惠期间享受“五年免税”的税收优惠,期满后不再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子公司互爱互动自2013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7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子公司炫动网络、霍尔果斯新媒、霍尔果斯骋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4、子公司炫动网络、霍尔果斯新媒、霍尔果斯骋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互爱互动下属公司霍尔果斯炫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霍尔果斯设立并运营,并已在当地税务部门进行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享受优惠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霍尔果斯新媒于2016年在霍尔果斯设立并运营,并已在当地税务部门进行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享受优惠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霍尔果斯骋亚于2017年3月在霍尔果斯设立并运营,于2018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享受优惠期间为取得该笔营业收入之后的五年。本次评估假设上述在霍尔果斯设立运营的公司均能在现有税收优惠期间享受“五年免税”的税收优惠,期满后不再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002739 万达电影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2018.11.5】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5579193?announceTime=2018-11-05

四、结合艺人经纪服务的业务流程,补充披露万达影视及其子公司是否承担为艺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如存在,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为艺人代扣代缴所得税情况,相关税务处理是否合规。如不存在,请补充披露若艺人存在偷税漏税情况,万达影视及其子公司是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万达影视艺人经纪业务开展过程中,万达影视没有和艺人个人发生经济关系,因此无需承担为艺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具体业务流程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环节一:为艺人安排相关演艺事业后,通常由艺人工作室、剧组或栏目组等演艺事业相关合作方(以下简称“需求方”)、万达影视签署三方业务合同,或者由需求方、万达影视签署双方业务合同,约定具体的演艺事业细节和付款细节。在该环节中,付款方为需求方,收款方为万达影视和/或艺人工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修正)》,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万达影视不承担为艺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若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万达影视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环节二:如果环节一收款方为万达影视,在需求方向万达影视支付环节一中所述费用后,万达影视应按照与艺人工作室的安排约定,向艺人工作室支付相应报酬。艺人工作室的法律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均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在该环节中,万达影视不承担代扣代缴所得税的义务。若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万达影视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楷体加粗内容将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中进行补充披露。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认为:万达影视相关子公司已为其艺人经纪业务取得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其他主体均未开展营业性演出相关的经纪服务,无需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报告期内,万达影视不存在因艺人经纪业务涉及偷税漏税而受到税务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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